发布单位:人事处
Email:rsc@cueb.edu.cn
公告主题 :关于2006年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9-18 15:01:12
公告内容:
学校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有关200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校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执行资格评审制度,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今年拟申报教育管理专业各级职务的人员,请在人事处文档下载填写《2006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于9月19日(周二)前交到人事处。

2、在人事处文档下载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7份、申报中级职务一式5份),填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任职资格申报表须知》(见人事处文档下载);填写后经所在单位推荐盖章;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认定盖章于9月22日(周五)前交到人事处。

3、申报人员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和教育技术培训证书,其他任职条件和要求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执行。(见人事处网页---人事文件---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4、请各单位见此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务必按时间要求进行。


人事处
联系人:蒋升萍 电话:83952161




发布单位:教务处
Email:jwc@cueb.edu.cn
公告主题 :关于召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四批教改立项结题验收会通知
发布时间:2006-4-3 16:05:59
公告内容:
学校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我校第四批教改立项结题验收会定于4月6日(周四)举行。本次会议将分为三个组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希望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督促承担项目的教师认真做好项目汇报答辩的准备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参会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见文档下载区教务处栏目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四批教改立项结题验收会一览表”。

教务处
2006年3月31日

发布单位:研究生部
Email:yjsb@cueb.edu.cn
公告主题 :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3-20 15:21:44
公告内容:
研究生部将于4月初开始聘请校内外专家分批对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评审,第一批评审课程为:
公共课:
《数学分析方法与技术》,限选课,主讲教师:李雪
《管理学》,必修课,主讲教师:黄津孚、卢志明
会计学院:
《财务理论研究》,必修课,主讲教师:汪平
经济学院:
《产业经济学》,必修课,主讲教师:沈宏亮
《国际经济学》,必修课,主讲教师:戴中
行政管理系: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必修课,主讲教师:蒋泽中
金融系: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限选课,主讲教师:高杰英
劳经学院:
《劳动经济学》,必修课,主讲教师:杨河清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必修课,主讲教师:安鸿章、赵耀
工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必修课,主讲教师:吴冬梅
《组织行为学》,必修课,主讲教师:赵慧军

请以上课程的主讲教师,于4月3日前向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东区1#223,电话65976287)提供课程大纲的书面说明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本至fenglq@cueb.edu.cn。内容包括:本课程在本学科中的地位;所需知识背景;本课程当前发展情况(国内外);设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本课程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先进性;参考用书说明;与本科相同课程的衔接与区别;教学方法及课时;考核方法;教学效果(自评);其他情况说明;等等。


发布单位:人事处
Email:rsc
公告主题 :关于2006-2007学年上学期教师学术假申报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06-3-20 8:59:16
公告内容:
关于2006-2007学年上学期教师学术假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学术假管理办法》(首经贸大发(2005)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2007学年上学期教师学术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首经贸大发(2005)25号文件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拟申请2006-2007学年上学期学术假的教师,请从学校主页→电子政务→文档下载→人事处下载区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学术假申请表》,并于3月31日前将申请表交本单位。
2、单位批准。申请人的学术假申请和详细计划,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4月14日前报人事处。
3、学校审批。各单位上报的申请人材料经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和科研处共同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审批。
4、学校公示。4月28日前公示2006-2007学年上学期使用学术假的教师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实行教师学术假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自身发展,提高教师学术水平的一种制度,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并组织实施。
2、请各单位严格掌握条件并按时上报材料。

人事处
2006年3月20日

发布单位:教务处
Email:jwc@cueb.edu.cn
公告主题 :第二届教学名师和优秀主讲教师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06-3-16 10:11:53
公告内容:
各院(系)、部:
为推进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育、表彰教学名师及优秀主讲教师,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第二次教学名师和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1、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师须是我校专任教师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 主讲课程须是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等必修课,且该课程归属于其本人所在院系
3) 已获得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评选
2、申报程序
1) 欲参加评选的教师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初步审核
2) 2006年3月24日以前,各院(系)、部审定本单位申报人员,并将《申报人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二、评选
1、2006—2009年,学校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分别安排校内外专家随机听课和评议,填写《教学质量评估表》并按时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2、2009年,学校根据《奖励办法》组织终评
希望各院(系)、部领导和教师充分重视,抓紧时间,2006年3月24日为截止日期,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和《申报人汇总表》可从校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韩泽民、陈蓉
联系电话:83952047
2006年3月6日

发布单位:人事处
Email:rsc
公告主题 :关于申报讲座教授岗位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3-10 13:41:50
公告内容:
关于申报讲座教授岗位设置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吸引国内外杰出专家、学者参与我校学科建设和指导培养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005〕19号)中《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2006年3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我校启动讲座教授岗位制度。现将讲座教授岗位设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讲座教授岗位设置
1、讲座教授岗位的设置不受学科限制,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求情况设置;
2、申请讲座教授岗位的学科,一般应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领导或指导本学科重大合作研究项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内国际学术前沿,推进本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参与竞争能力;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组建或参与组建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三、讲座教授聘任原则
讲座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期目标责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均由校外聘任。

四、讲座教授聘任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学术造诣高深,在国内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
3、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拓展高层次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保持或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4、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五、讲座教授待遇
讲座教授在聘期内享受讲座教授岗位津贴。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万元,受聘教授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国际重要学术组织负责人或一流学者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其岗位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万元。讲座教授的岗位津贴由市教委安排专项资金支付。

六、申报程序
1、请拟申报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提出拟设讲座教授岗位的学科及数额,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讲座教授岗位设置申报表》(从人事处网页下载),连同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于3月24日前报校人事处。
2、学校将于3月底前完成讲座教授岗位设置的审定工作,并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3、拟聘讲座教授人选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批。
4、正式聘用,发放聘书。

人事处联系电话:83952284




人事处
200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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